2015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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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821综合课2初试试卷(A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一、法理学部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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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621综合课1初试试卷(A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一、法理学部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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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汇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2016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汇总621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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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汇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2017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汇总621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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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试科目一共分为五科,民法、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大家的基础阶段已经快收尾了吗?法硕知识点零碎较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整理相关知识点进行回顾,以此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1.概念(1)诺成合同。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须注意:下列两类合同以前为实践合同,现在为诺成合同:①动产质押合同(《物权法》第212条对《担保法》第64条第二款作了修改)②自然人间的赠与合同(《合同法》第185条对《民通意见》第128条作了修改)(2)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包括:①定金合同(《担保法》第90条)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合同法》第210条)③保管合同(《合同法》第367条)④借用合同(《民通意见》第126条)2.分类用处:①判断合同是否成立。②责任性质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义务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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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考研常识: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即&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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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考研常识:2011计划指的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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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考研常识:211的含义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211“211”的含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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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考研常识:获取考试信息的途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获取考试信息的途径有以下几种:1.招生简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