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预约与本约
>2019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预约与本约,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1.概念(1)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以订立本约为合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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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比较琐碎,一定要多看多背,理解名词解释的意思,再结合案例,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进行知识点记忆,法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考点梳理:法律解释的特征&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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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承诺的生效和撤回,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一、承诺的生效《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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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承诺的构成要件,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五:①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②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③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④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要约人。⑤承诺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例一】甲、乙吃饭时,甲对乙说:“用我的A房屋换你的B首饰,你看怎样?”乙顾左右而言它,一直到分手时均未答应。三天后,乙给甲发传真表示同意,甲未置可否。甲、乙间的互易合同不成立。因为,《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对话方式发出的要约,乙没有即时承诺,甲的要约已经失效,乙三天后的传真为新要约。【例二】4月1日,甲给乙写信说:“用我的A房屋换你的B首饰”。乙当日回信说:“如果我老婆没意见,就这么办。”4月3日,乙给甲发短信说:“那个事,我老婆没意见”。此例中:乙4月1日的回信不构成承诺,因无受拘束的意思,乙4月3日的回信构成承诺,甲、乙的互易合同于4月3日成立。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承诺的构成要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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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宣告失踪,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法律硕士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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