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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经靖性别:男出生年月:1976.03学科专业:法学(民商法)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Email:13573578836@126.com学习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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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毕可志性别:男出生年月:1966.03学科专业:法学专业技术职称:教授行政职务:烟台大学科研处处长联系电话:(0535)6902524学习与工作经历1986.9-1990.7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本科);1993.9-1996.6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硕士);2002.9-2006.6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博士)。1990.7-1998.12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1999.1-2005.12烟台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院长助理;2006.1-2010.4烟台大学教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法学院副教授、教授;2010.5-至今烟台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处长,法学院教授。 研究领域(方向) 宪法、行政法、立法法承担的科研项目1.省社科项目《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研究》,参与人第五位(01BFZ18);2.省教育厅项目《行政侵权与救济研究》,项目主持人(W01F04);3.省社科项目《地方立法程序研究》,项目主持人(04CMZ03);4.省教育厅项目《行政执法监督研究》,项目主持人(J04R03);5.省社科项目《华侨权益的法律保障机研究》,项目参与人第五位(03BFZ01);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法律文化本土资源的法理研究》参与人第四位。7.省教育厅项目:《行政补偿制度中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S07YA14);8.山东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省级项目):苏格拉底教学法及其在研究生法学教育中的应用(SDYY07093):项目参与人第二位;9.省社科项目:利益平衡机制的行政法表达——以行政补偿制度为视角(07CFXZ04);10.山东省教改研目sjg20090000:新形势下高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研究;11.省社科项目:利益集团与立法互动研究(11CFXJ06)。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一)著作1.《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构想》,(合著第二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2.《论人格权》,(合著第一位),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5月;3.《地方立法程序研究》(独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7年7月。(二)教材1.《国家赔偿法学》(二人合著第二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2011年4月第二版;2.《行政法案例教程》(二人合著第一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2010年6月第二版。(三)论文1.“将行政规章纳入司法监督之我见”,载《烟台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2.“论完善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2期43.“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载《法学论坛》2000年第6期4.“论公务员犯罪概念的引入”,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5期5.“关于完善不作为行政违法司法救济的思考”,载《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6.“论地方立法体系的科学构建”,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7.“论建立地方立法的听证制度”,载《烟台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8.“论对行政合同纠纷的司法救济”,载《长白学刊》2004年第4期刊载9.“法律、利益与权利”,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10.“论建立地方立法的立法助理制度,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5期。11.“转型中国的政法救济机制”(与研究生合作),载《烟台大学学报》(核心)2011年第4期;12.“中国法治的行政法治化道路”(与研究生合作),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荣誉及获奖情况1.《论完善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2001年12月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将行政规章纳入司法监督之我见》,2001年6月21日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2001年9月28日获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学会秀成果三等奖;4.《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构想》,2003年12月获山东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5.《新闻监督:让公务行为置于阳光之下》,2005年1月获山东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6.关于完善不作为行政违法司法救济的思考》,2003年7月10日年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7.《论地方立法体系的科学构建》,2006年月日获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学会秀成果三等奖;8.《论建立地方立法的立法助理制度》,2006年9月获烟台市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9.《地方立法程序研究》。2009年1月获山东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0.烟台大学优秀导师,2006年6月;11.第六届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五位:让大学生在美的滋养中成长——高校美育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2009年3月;12.第六届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五位:基于毕业生调查及信息反馈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2009年3月。如果发现导师信息存在错误或者偏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更新完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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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孙季萍性别:女出生年月:1965.11学科专业:中国法制史专业技术职称:教授Email:jipingyt@163.com学习与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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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于永芹性别:女出生年月:1965.06学科专业:法学(经济法)专业技术职称:教授Email:yyqytu@yahoo.com.cn学习与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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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初炳东性别:男出生年月:1965年3月学科专业:法学(刑法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教授Email:chubd1965@yahoo.com.cn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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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宋红松性别:男出生年月:1969.08学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法)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行政职务: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教育培训部主任联系电话: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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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杨曙光性别:男出生年月:1975年6月学科专业:法学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Email:yang22@yahoo.cn学习与工作经历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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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卫,1964年生,男,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今在烟台大学法学院从事法理学、宪法学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多项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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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关涛性别:男出生年月:1966.07学科专业:民商法学专业技术职称:教授行政职务:烟台大学图书馆副馆长Email:kyc@ytu.e.cn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