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男,1966年生,湖北麻城人。历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1993年)、副教授(1995年)、教授(1997年)、博士生导师(1998年)和珞珈特聘教授(2005年)。先后在美国
-
►基本情况男,汉族,生于1974年,湖北仙桃人。1997年至2000年任原湖北医科大学教师,2000年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教育背景1993年9-1997年7,中南
-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护理学硕士(MNS)招生简章
硕士 招生简章 护理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4年进入三大世界大学排行榜400强,其中USNews居第301、QS居第335、泰晤士高等教育居第352位。2015年,学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273位。2016年,在QS亚洲大学排名中位列第44位。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学校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是湖北地区首家公立医院,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有心血管内科、胸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精神医学科、肾病内科、神经内科、眼科、检验医学科、临床护理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每年承担武汉大学医学相关专业300余名本科生、9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及留学生的临床教学、900余名进修医师的培养任务。近十年来,医院承担了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000余项,包括国家973项目、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政府公益专项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卫生部基金项目及省级攻关项目。获科技成果奖200多项,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发表论文数居全国医疗机构第3位,2012年在世界四大名刊发表论文数居全国医疗机构第1名。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护理学招生计划:总计2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等确定。二、学习形式与学制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护理学学制为3年。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二)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流程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报考类别:定向就业(不能选择非定向);报考学院:302第一临床学院;报考专业:105400护理学五、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护理学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护理综合。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六、录取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同一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七、上课地点及学费标准1、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校内进行。2、学费标准:护理学2.2万元/人/学年(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八、学历学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招生简章(单独考试)
硕士 考试 法学硕士招生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由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的实体性科研机构。其率先在全国招收培养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现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党内法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该中心开创了党内法规学科
-
►基本情况男,汉族,生于1968年。1997年7月-2003年4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2003年4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被聘为武汉大学
-
►基本情况男,汉族,生于1968年,湖北黄梅人。1994年7月至今,先后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育背景本科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
-
►基本情况男,汉族,1977年生,四川成都人。►教育背景1996-2000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2000-2003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
-
►基本情况男,汉族,生于1973年,国际法博士。2002年7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执教,现任武汉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公法教研室主任、《武大国际法评论》副主编,并先后在荷兰乌
-
►基本情况女,1971年生。1992年9月至1997年3月在湖北北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3年7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执教,同时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人员。►教育背景
-
►基本情况2000年7月起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专职研究员;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