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有多所高校发布了考研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变动的公告,2021届考生要时刻留意心仪院校是否变更,及时调整备考策略,今天小编整理了“2021考研院校公告:沈阳音乐学院发布《沈阳音乐学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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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检、思想品德考核的通知
一、体检 ⒈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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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新生办理录取手续的通知
2018一、2018级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在规定时间到学院研究生部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乐馨苑20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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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17调剂公告
调剂我院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全日制学术学位(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生(接收调剂专业、研究方向及名额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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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姓名 初试成绩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调剂院系所调剂研究方向106357311039231胡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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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已发布,请广大考生到招生信息栏目下查询。 查询网址:http://www.sycm.com.cn/display_son.aspx?Vid=-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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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2016〕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格保证生源质量。 (二)坚持按需招生,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刘辉 副组长:宋喜仁 魏煌 于彦 张伯威 赵德山 吴厚兴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学友 王海峰 冯志莲 冯子祥 刘大军 刘 晖 李 哲 李淑华 张 策 张东盾 陈 璐 庞 渤 杨立军 杨 园 邵申弘 吴家军 柳文杰 赵夺良 赵 美 陶晓晖 蒋雪丽 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冯子祥 副主任:莫正刚 工作人员:高 颖 陈 汶 (二)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监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于 彦 成 员:赵 美 邸振伟 吴 迪 赵艳雯 章 丹 武英杰 曾 嘉 三、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A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政治 35分 外语 35分 业务课一 90分 业务课二 90分 总分 335分 四、复试 以下复试日程,请考生严格遵守,逾期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复试报名 1.时间地点:2017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沈阳音乐学院综合楼404。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身份证复印件须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表演方向考生须提交《曲目单》(见页面底部附件下载)一式十份。 4.理论、创作专业的考生按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中的规定提交论文或作品。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各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面试、英语笔试、面试。 2.考试时间 2017年4月1日、2日。 3.考场安排 具体的考场信息将于考试前在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4.考试要求 复试各专业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其中表演方向专业科目考试须有伴奏(协奏),其伴奏(协奏)人员及CD、音响源、麦克等考试辅助设备由考生自备。 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英语面试为听力及口语能力的测试。 五、招生计划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2017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8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18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0人。 六、复试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 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 2.理论、创作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50%。 3.音乐教学法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60%。 4.英语复试(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的构成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 七、录取 (一)专业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英语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4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均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 考试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 (三)拟录取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计划由高至低依序录取。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未完成计划的研究方向,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剩余计划调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使用。 八、调剂 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7日至4月30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愿望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调剂公告以及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 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详见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九、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处罚的规定》(沈音院字〔2016〕12号)严肃处理。 (二)学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24-83910311、024-23892833、024-86981076,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咨询联系人:冯子祥 莫正刚 电话:024-83910311 传真:024-83951899 邮箱:syyyxyyz@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3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最终解释。 附件下载: 表演专业曲目及评分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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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7〕21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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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询方式 成绩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查询界面(http://sycm.com.cn/ymaster/index.aspx),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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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考研导师介绍:杨娜妮
杨娜妮,蒙古族,1954年1月出生。现任民乐系古筝教授;沈阳市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音协古筝协会理事,中国民族管弦协会古筝专委会副秘书长,辽宁古筝协会副会长。1977年毕业于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