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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 建校时间:1958年
  • 招生简章:共0份简章
  • 院校类型:艺体类
  • 所在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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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各招生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初试的准备阶段,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修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具体要求如下: 1、修订依据:2017

  • 2008年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考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

     年份学院专业报录人数录取人数报录比推免人数2008

  • 2009年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考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

     年份学院专业报录人数录取人数报录比推免人数20

  • 2010年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考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

     年份学院专业报录人数录取人数报录比推免人数2010

  • 2011年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考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

     年份学院专业报录人数录取人数报录比推免人数20

  • 2013年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考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报录比 山东艺术学院考研

     年份学院专业报录人数录取人数报录比推免人数2013

  •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我院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如下: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业务课不低于90分,达到上述各科目分数的考生,具备了参加我院复试

  •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 艺术学院 研究生复试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3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

  • 山东艺术学院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

  • 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有序、管理到位、程序规范,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同时为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明招生纪律,学校成立由纪检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在具体工作实施层面,各学院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同时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工作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各学院成立的上述小组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上述各级小组成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均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 二、复试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加强复试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成绩要求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制定复试基本分数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5分,政治、外语成绩均不低于35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90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成绩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45分,政治、外语成绩均不低于3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45分。 达到上述分数的考生,我校准予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将在网上予以公示。 (二)复试名额的确定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70名(全日制学术型1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40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52名(学术型24人,专业学位28人)。现有复试统考普通招生计划216名,其中学术型75人,专业学位141人(全日制101人,非全日制4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学术型1人,专业学位1人)。根据国家2017年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一般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要求,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约290人(含调剂生)。 我校所有218名复试招生计划,根据各学院上线生源比例、导师比例情况,分配如下(见下表)。各学院根据下达的计划名额,须于复试考试工作开始前向研究生处上报本学院名额分配方案。如二级学院未能完成下达计划,则所余计划名额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          类型学院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合计艺术管理学院9009音乐与音教学院19341063舞蹈学院6208戏剧影视学院69015戏曲学院4004传媒学院8109美术学院15+1*321361设计学院6181438职业学院05+1*39艺术研究院2002合计7610240218(注:*各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均须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1.复试资格材料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的政审表(请点击下载政审表.doc);(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我校各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诚信审核 对经核查确有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3.加分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审查、专业考试、外语复查(含笔试、听力、口语)和体检。 1.思想政治审查主要审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部门采取面谈、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专业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参考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专业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笔试时间2——3小时。专业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科目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和面试),音像材料要由二级学院复试小组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以备检查。 3.统考考生外语复查合格线为35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外语复查合格线为30分。外语复查包括笔试(80分,含听力10分)和口语测试(20分),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成绩按5%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与跨学科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2——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时间:3月29日上午8:30—12:00;地点: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外语口语测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7:00;地点:文东校区(请于报到时参见复试考场安排); 外语笔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2:00;地点:文东校区(请于报到时参见复试考场安排); 专业复试时间:3月30日下午—4月1日(请于报到时参见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3月30日(周四)上午6:30—7:30; 体检地点:文东校区保健科。 三、调剂 根据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2017年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为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鉴于今年是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第一年,要求“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对已发布的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调剂条件稍作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计划考生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考生的毕业学校(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知名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2)独立设置的专业和综合性艺术院校,或广电、传媒类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3.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缺额的专业方向(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 4.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缺额非全日制专业(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和校外考生均可调剂,调剂专业领域为非全日制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学术型专业考生亦可申请调剂专业相同而缺额的专业学位,但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学术型专业(原则上不鼓励校内一志愿全日制上线考生校内调剂,但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和学校批准,允许少量一志愿全日制上线考生申请调剂无上线生源的缺额专业)。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1.我校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复试基本要求。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复试基本要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4.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申请办法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并选报我校。我校开放各类型研究生调剂系统时间为3月17日—3月24日24时,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接收调剂时间延长至3月26日15时。 2.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准考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调剂考生只能调剂到与考生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参加复试。 4.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毕业院校(专业)择优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调剂系统中待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进行确认。 5.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系统于3月17日开放,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6.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调剂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日程安排与校内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相同(见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学术型: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5%+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5%] 专业学位: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1+专业课2)/3×5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5%+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5%] (二)考生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考生总成绩的排名方式各学院可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确定,可按专业综合排名,也可按研究方向分别排名。每个学院只能采取一种排名方式,排名方案须在复试考试工作开始前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各学院参加复试并政审合格的考生的总成绩,按研究生的三种类型分别排名,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以复试成绩差异排序;如再相同,再以初试成绩的差异进行排序。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即时公示,同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其他规定 (一)各学科的专业复试、面试及加试工作(含命题、制卷、考务、考场安排及评卷等工作),均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二)复试笔试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试卷管理。考试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试卷进行分科清点,并密封考生编号、姓名等信息。复试试卷须由两名老师共同保管,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评卷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阅卷程序,认真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卷结束后,应即时将试卷和成绩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三)技能类专业考试和面试应在考试或评卷结束后,由专人将成绩密封并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四)复试音像资料应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由复试小组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后,以光盘形式报送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五)评卷教师及参与阅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案和成绩。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全程回避。 (六)复试成绩由研究生处负责计算统计。 (七)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签定《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并于考试结束后由专人交研究生处备案。 (八)两级督查组要认真严格地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复试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三)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实施研考“阳光工程”。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对复试、录取名单等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畅通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按照申诉、调查、复核、回复的程序,规范实施学校的复议制度,充分保障考生权益。学校纪委负责受理考生的举报和申诉,电子邮箱:jw@sdca.e.cn,电话:0531-86522223;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531-86522235。 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