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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硕士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招生计划湖南大学2021年预计招收37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13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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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国际商务(国际标准与认证方向)课程研修班
课程研修班 研修班 国际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简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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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国际商务(跨国运营管理方向)课程研修班
课程研修班 研修班 管理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简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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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国际商务(全球物流优化工程方向)课程研修班
课程研修班 研修班 国际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简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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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国际商务(国际投资管理方向)课程研修班
课程研修班 研修班 管理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简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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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国际商务(国际商务营销)课程研修班
课程研修班 研修班 国际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简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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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方向)课程研修班
课程研修班 国际贸易 研修班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简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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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税务硕士(国际税收与跨国公司税务管理方向)课程研修班
硕士 课程研修班 税务硕士一、湖南大学经贸学院税务硕士简介财政学科始建于1960年,1978年开始招收财政专业本科生,1984年正式招收税务专业(是全国最早招收税务专业本科生的大学之一),1988年根据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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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税务硕士(税收中介服务管理方向)课程研修班
硕士 课程研修班 税务硕士一、湖南大学经贸学院税务硕士简介财政学科始建于1960年,1978年开始招收财政专业本科生,1984年正式招收税务专业(是全国最早招收税务专业本科生的大学之一),1988年根据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调整要求,税务专业并入财政学专业招生。现已建成从本科硕士博士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并拥有湖南大学财税研究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所、湖南大学税收筹划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科教学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老师1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10人。特聘校外专家20人。本着“精财税、通经贸,晓财会,培养宏微观管理精英;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造就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立足于培养高级财税管理专业人才。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1、培养目标: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2、基本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三、培养方向税收中介服务管理四、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五、考试科目与方式税务专业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1、初试:笔试,全国联考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第二单元:英语二(100分)第三单元: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第四单元:税务专业基础(150分)(四单元考试大纲可至我院网站下载)2、复试:由学校自主安排。(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办法等将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六、录取工作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七、学习方式及年限在职学生非脱产学习,学制3年,学费14000元/年,共计42000元(学费标准具体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书籍费2000元。在职学生不安排住宿。八、证书颁发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在职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