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第一次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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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 专业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旨在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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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简章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使我校有志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读优秀硕士生尽早确认博士生资格,同时便于导师招收本校优秀在读硕士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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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60]号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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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59]号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使我校硕士生中有志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学生尽早确认博士生资格,同时便于导师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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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研究生 专业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61号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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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研究生 2019年博士 研究生拟录取考博频道整理了《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供同学们参考。各有关单位: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本年度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予以公示。公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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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研究生 2020年博士研究生 2020年博士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详见附件(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录取名单公示.pdf)。名单公示至8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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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调节计划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根据各院(系)上报和导师推荐情况,学校博士招生专家组讨论确定了学校调节计划的拟录取名单,现将通过学校调节计划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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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招考 2021年博士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申请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一、招生学科与导师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上一年度招生人数(供参考),新一年度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等情况有所调整。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学院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http://yzb.hit.e.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4.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境外在读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三、招生方式1.直接攻博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鼓励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21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2021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29号)。2.硕博连读硕博连读面向我校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进行选拔,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下一年度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学校鼓励非应届毕业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9]58号)。3.推荐攻博推荐攻博面向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选拔,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推荐攻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办法。4.申请-考核“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办法。四、关于工程博士招生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旨在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我校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为: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具体招生学院和导师参见我校“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目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办法。五、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和首都钢铁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科研机构进行咨询。我校联合培养博士只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可按照工程博士招生办法进行申请,并提供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证明。六、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部门进行咨询。考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七、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除联合培养博士、少数民族骨干等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再招收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来自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技术骨干,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八、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招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哈工大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hitsz.e.cn)。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与校本部完全相同的招生方式。九、其他说明1.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学科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2.档案审核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和录取类别确定后,将进行档案审核。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对于协**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将不再接收其单位职工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3.学费及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设立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由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三部分组成,用于发放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制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最长学制范围内,按学年收取学费,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万元,博士研究生超过最长学制后予以学籍清理。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方案规定,工科基金和科研基金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5万元/生.年,经管基金和基础基金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4.3万元/生.年,同时学校为有需要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管岗位,并优先满足经管基金和基础基金资助的学生进行申请,学生可以通过承担助教或助管工作获得相应津贴,具体规定参见学校的有关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8月11日原文链接:http://yzb.hit.e.cn/2020/0811/c8818a244632/page.htm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