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大研究生院校已公布2020研究生拟录取名单。2020年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仅对于2020考研的同学很重要,对于2021考研的同学也很重要。2021考研的小伙伴可以通过2020年拟录取名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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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版培养方案修改意见及排课相关工作部署
2018经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查,现将2018版培养方案(草案)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几点问题总结并统一解释如下: 1、结合新研究生教务系统必修环节(实践环节)中“中期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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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字〔2017〕11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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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7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案例库项目结项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案例库项目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工作流程 1、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项书 2、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初步审核是否允许结项 3、研究生学院统一按学科门类把通过初审的项目报送到我省相关研究生教指委秘书处。 4、各研究生教指委秘书处组织委员评审,最后拟定是否结项意见,报河北省学位办。 5、河北省学位办公示结项名单,并发文通知各高校。 二、结项时间节点 1、请我校各项目负责老师于7月2日前将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纸质材料将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PDF格式)交到逸夫楼212,电子版发送到hbu0605@126.com。联系电话:5971132。 2、7月10日前我院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结项材料寄送给相关研究生教指委审核。 3、7月底,各研究生教指委汇总审核结果,上报省学位办,届时由省学位办统一发文公布。 三、结果使用 1.对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由省学位办颁发结项证书,并在下一轮立项建设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整改工作完成后重新申请结项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立项,同时取消下一轮立项建设资格。 2.对于验收合格、具有示范性作用的优秀建设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类)优秀教学成果奖。 3.省学位办将适时建立省级网络平台,推进优秀建设成果的推广与共享。 四、相关要求 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与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是我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本次结项验收工作对于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推动培养能力的稳步提升。请我校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根据附件中要求确保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6月15日 附件一:河北省关于研究生示范课、案例库项目的结项通知 附件二:2017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三:2017年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四:2017年我校省级研究生示范课、案例库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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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务处关于缴纳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各研究生: 学校财务处今日发布了《关于在校生交纳2018-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根据学校规定,未及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开学初将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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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自2018级起,研究生新生取消军训环节。经研究生学院研究,请各学院自研究生报道后利用3-5个工作日对新入学研究生(含博士生、学硕、专硕、非全日制专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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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学院专业报录人数录取人数报录比推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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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学院专业报录人数录取人数报录比推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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