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院校介绍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优势专业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翻译、金融工程、汉语言、网络与新媒体、法治信息管理共24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3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院校坐标:北京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院校介绍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曹文泽教授,校长叶青教授。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优势专业学校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法律史、经济法学),4门国家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4门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4个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34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侦查学),2个“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学校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95年获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院校坐标:上海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院校介绍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优势专业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23个本科专业。1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项目。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现有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及工商管理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鉴定机构。院校坐标: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院校介绍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学校经湖北省批准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归司法部领导。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势专业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项,普通高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5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3个基地,即“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设立了310多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2011年学校即成立了创业学院,近年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00余项、校级项目300余项,实施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00多项。学校十分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确立科学的“以生为本”、“全面质量观”、“特色制胜观”、“协调发展观”等教育思想观念,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一方面开设了商贸英语、法律英语、法制新闻、经济新闻、司法会计、经济伦理、法经济学、经济侦查等极具特色的课程;另一方面,在全国高校公共基础课中首先创设了“经济学通论”、“法学通论”和“管理学通论”三门必修课程,有力推动了经、法、管三大互动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6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院校坐标:武汉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院校介绍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优势专业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国家级创新实验区,法学实验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哲学、侦查学、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院校坐标:西安北京大学法学院(原北京大学法学系)学院介绍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是新中国第一批开设法律专业的单位,是中国“五院四系”之一。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优势专业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刑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北京大学作为拥有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的3所院校之一,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学院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学院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12年, 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 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优势专业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武汉大学法学院(原武汉大学法学系)学院介绍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武大法学学科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优势专业武汉大学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系)学院介绍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4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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