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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严格复试,谨慎审核,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最终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现将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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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接收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的通知
各位有意调剂我校的考生: 我校下列研究生专业2018年接受调剂,全日制调剂考生享受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待遇;非全日制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待遇。欢迎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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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精神和《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我校将于近期举行第一批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资格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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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公正进行,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保证质量。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取科学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全面考查,以德为先。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为首要内容进行考核。 3.公平公正、高效透明。规范考核程序,加强监督监管,确保复试全过程公开透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分类复试,各有侧重。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类型进行分类复试,分别着重考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统一要求,标准相同。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在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 2.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事项。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 4.各学院成立综合面试组,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组长由学院院长或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硕士生导师,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如果考生初试外语为日语或俄语,则需增加1名具备该语种听说考核能力的教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复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交由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的思想政治鉴定表。学校成立思想政治考核组,根据思想政治鉴定表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专业课笔试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应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三)综合面试 全面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考核项目及分值如下:综合面试考核项目满分分值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30分专业知识背景、科研素质和创新意识25分外语听说能力25分思维敏捷程度、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20分合计100分 四、体检 体检由个人自行安排,考生可在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学校成立体检考核组,根据考生的体检报告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考核。 五、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之和,满分200分。 2.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之和,满分700分。成绩汇总由研究生学院负责。 3.各学科(领域)根据录取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满额为止。 4.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48小时内同意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录取,学校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对其发放待录取通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校成立复试成绩复核小组,对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复核。 3.大连海洋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申诉联系电话: 研究生学院84762082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84762665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84762625 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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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2018年接收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的服务调剂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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