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导师介绍:宋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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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导师介绍:刘海梅
刘海梅副教授理学院女,1971年出生,群众,在读研究生:硕士4人电话:010-6443-5271电子信箱:liuhm@mail.buc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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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范晓波
大学 法学范晓波讲师文法学院女,1971年出生,无党派民主人士,山西人 在读研究生:硕士10人电子信箱:xiaobohappy@vip.sin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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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龚赛红
大学 法学龚赛红教授文法学院女,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省桃江县人,法学与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 在读研究生:硕士10人电话:010-58668548;传真:010-58668548电子信箱:gongsaihong@263.net导师寄语:你是我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教育经历: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湖南师范大学历史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工作经历:1990年7月至1997年8月中共湖南省委学校教师;2000年10月至现在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师;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北京卫生法学专家顾问、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民法总论、商法总论、侵权法,尤其是在医疗损害赔偿、医患关系方面有一定造诣。代表性论文:1.《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载《中外法学》2002年第6期;2.《法定义务在过错侵权责任中的地位》,载《学术研究》2002年第8期;3.《论医疗事务的无因管理》,载《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4.《关于过错与违法性的再探讨》,载《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1期;5.《关于医疗过程中的说明义务》,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一卷,法律出版2003年2月版;6.《专业人士所承担的过错侵权责任》,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6期;7.《论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载张新宝主编:《侵权法评论》2003年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4月版;8.《论医疗损害责任的竞合》,载《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3期全文转载;9.《关于律师费用由败诉当事人负担的探讨》,载《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2005年第12期全文转载;10.《人体生命科学发展规制中的民法问题》,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二卷,法律出版2004年5月版;获奖成果及荣誉称号:1.2001年7月被评为北京化工大学“烛光教师”。2.2002年3月获北京化工大学“大宝奖教金”。3.2002年通过第一届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2004年3月被评为北京化工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5.2005年12月被评为北京化工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招生基本要求:1.了解本学科前沿,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选题;2.有较好的外语文献运用能力,英语、德语、日语皆可;3.有较好的与他人沟通的能力,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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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张 馨
大学 法学张馨副研究员文法学院女,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在读研究生:硕士0人电话:64436277电子信箱: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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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刘 峰
大学 法学刘峰高等学校教师文法学院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人,在读研究生:硕士1人电话:64451373,64411961电子信箱:liuf@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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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康 越
大学 法学康越副教授文法学院女,1970年出生,群众, 在读研究生:硕士0人电子信箱:nakamozu@sina.com导师寄语:志存高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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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余 俊
大学 法学余俊高等学校教师文法学院 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人, 在读研究生:硕士2人电子信箱:yujunip@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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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张晓丰
大学 法学张晓丰研究员文法学院 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人, 在读研究生:硕士4人电话:010-6443592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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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肖 峰
大学 法学肖峰高等学校教师文法学院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读研究生:硕士1人电子信箱:xf636@126.com教育经历: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