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校共有181个博士学位学科专业均招收香港、澳门、台湾研究生。二、招生类别学校招收公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招收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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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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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附属医院:2021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考试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本考试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全国外语统考,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本考试并非2021年苏州大学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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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30日~7月13日,若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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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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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6月24日—7月3日公示邮箱:slawschoolyb@163.com公示电话:0532-58630515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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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20年6月底7月初进行。现将本年度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 报名材料审核经考生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材料,博士生招生学院与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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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0年博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促进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组织领导1.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2.复试小组组成:设组长一名,复试教师若干、复试助理人员若干。3.学院成立疫情防控专班,书记任组长,配备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参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高校复课复学疫情防控标准要求,从严精细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二、复试(一)复试时间根据教育部与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复试时间初步定为2020年6月28日10:00-14:00。(二)复试方式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小组成员线下集中、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屏。为实现复试安全、平稳、有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考生端双机位方式(一机位、二机位均使用腾讯会议)同时进行。(三)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四)可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新疆大学规定的可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三、复试设备及要求远程视频面试将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软硬件设备:(1)带有摄像头功能的两台设备(建议考生正前方第一机位设备使用笔记本电脑,考生侧后方第二机位设备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2)能够与第一机位设备正常连接使用的有线耳机(不得使用无线耳机)和麦克风。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反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四、录取(一)成绩计算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综合,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为50%。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二)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以录取总成绩在学科专业内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总成绩、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我院将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三)录取原则1.遵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复试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分开排序,且仅在本计划内排序。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五、信息公开学院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具体见附件1);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信息)。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对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六、纪检监督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咨询电话:0991-8592055(新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991-8592545(新疆大学法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0991-8592051(新疆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办公室)七、其它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大学法学院2020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疆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新疆大学法学院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新疆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名单(普通计划)姓名外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总分民族性别左安斌795871208汉族男李建616455180汉族男李艳辉597580214汉族男邓小婷585660174汉族女何梅566966191汉族女裴忠秀546066180汉族女孟凯波516678195汉族男新疆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少干计划)姓名外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总分民族性别艾菲拉·吐尔逊467266184维吾尔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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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6月22日-23日。2.成绩查询方式:考生查询成绩请点击“成绩查询&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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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现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doc.zjgsu.e.cn/)登陆查询本人成绩,我校不再寄发成绩单。各科目考试成绩已经过反复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