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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

  • 天津师范大学给2020级博士研究生新生的温馨提示

    各位2020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由于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数据尚在教育部录取检查中,录取通知书暂未发放,2020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等收费工作尚未启动,具体缴费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后续通知。研究

  • 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

  • 海南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海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

  • 浙江大学2014级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工程科技领军人才,我国于2011年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DoctorofEngineering,英文缩写:D.Eng)。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深厚

  • 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60多名(含申请考核、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

  •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

  • 长安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985工程”优

  •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40余人。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研究生)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报名与考试情况进行适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在职报考博士及定向培养博士工作已启动!

    在职报考 博士工作博士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单位: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关于选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桂航人〔2014〕24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及要求1.在我校工作满1年且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的教师。2.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3.报考专业原则上应在学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业目录范围内,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为教学、学科或专业建设所需要。4.所报考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能拿双证(毕业证、学位证),具体条件参见桂航人〔2014〕24号文。二、推荐名额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最终名额确定由学校统筹考虑。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13日。考虑到部分高校尚未制定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建议报名时参考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四、报名程序1.个人申请报名,填写《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排版调整后A4纸双面打印。2.专任教师申报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学科归属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行政管理人员还需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以部门为单位将申请表汇总后,于11月13日前交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逾期未交者将不予受理。3.人事处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学校对同意报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4.公示结束无异议,报考人员办理有关报考手续。具体报考手续请报考人员联系报考学校进行咨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相关费用及待遇见桂航人〔2014〕24号文。5.报考两个以上学校的,只报销一所报考学校的往返路费。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罗融华联系,联系电话:2253023。附件:1.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专任教师)2.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行政管理人员)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攻读博士学位专业参考目录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关于选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5.2021年各学院(部门)在职读博申报汇总表人事处2020年10月26日西北大学关于申请报考2021年赴南京大学攻读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办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4号)精神,南京大学定向为我校培养一批博士研究生,现将2021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相关要求申请者须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为:1.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毕业后须回到我校工作8年。3.报考人员须参加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4.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5.须选择与本人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报考;6.原则上优先推荐我校无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二、攻读学位期间的待遇和管理1.我校教师赴南京大学攻读学位期间,不转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南京大学。2.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南京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缴纳。3.学习期间包含两个阶段:脱产攻读学位课程1-1.5年,回校撰写论文1.5-2年。教师赴南京大学脱产学习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础补贴部分)。教师回校在职撰写论文期间,一般须承担三分之一工作量,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由各院、系、所根据本人业绩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不变。4.教师脱产攻读学位期间,其工龄连续计算;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职称评审。本校定向、在职研究生的职龄计算按上学期间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折算。5.教师攻读学位期间,按学校财务规定的标准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西安与南京之间的路费。6.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应该在3-4年内完成。7.教师上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南京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争取优异成绩,并参加我校正常的年度业务考核。三、请各单位统筹考虑本院、系、所教学、科研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发展规划,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查阅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录,填写《西北大学2021年赴南京大学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申请表》(详见附件),于10月30日17:00前上报长安校区人力资源部7-511室。学校将积极与南京大学商洽确定我校2021年拟报考单独招生指标及计划。为确保我校2021年招生指标和计划落到实处,请申请攻读南京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人员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按时进行报名考试各环节工作。联系人:马婧联系电话:88308513人力资源部2020年10月26日